1.为确定生产秩序正常运作,通过严肃厂规厂纪,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,促进本企业的发展,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。
2.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工作牌,穿静电服、换工作鞋,进入车间上班。
3.全体员工要按时上下班(车间早会须提前10分钟到岗),不迟到,不早退,不旷工,有事要请假,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。违者依考勤制度处理。
4.禁止在车间聊天、嘻戏打闹,吵口打架,私自离岗,窜岗等行为,违者依员工奖惩制度处理。
5.在岗期间,不得接打非工作内容电话,未经允许更不得脱岗接打电话;
6.员工不得酒后上班,不得在上班期间,接待亲朋及其他外来人员,有事情须提前申请。
7.非上班时间员工不得私自进入车间,车间内划分的特殊区域未经允许不得进入。
8.任何人不得携带违禁物品,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;不得将私人用品放在流水线上,更不得在生产区内吸烟。
9.在工作时间内,员工必须服从人员的工作安排,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、设备。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、仪表仪器、电脑等工具,否则以违规论处。
10.车间员工必须做到文明生产,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;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,服从车间领班级以上领导安排,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,对不服从安排将上报公司处理。
11.员工有责任维护工作之环境,严禁随地吐痰,乱扔垃圾。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,不得随意乱扔物料、工具,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须捡起。
12.下班时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。当日值日生打扫场地和设备并将所有的门窗、电源。否则,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,将追究值日生及车间主管的责任。
13.加强现场随时保证场地整洁、设备完好。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,由各组当日值日人员共同运出车间;废纸箱要及时拆除,不得遗留到第二天才清理。
14.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(除特殊情况需领导批准外),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,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严厉处罚。
15.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(不论公物或他人财产)者,不论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行政部处理。视情节轻重,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。